但是,科學發達後,人類發現「科學」與「技術」兩者可以互相幫忙,相輔相成。科學的進展與突破,有時仰賴其他領域技術的幫助與進步;而技術的改良與突破往往也是因為運用了科學原理,或是應用科學上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來。因此,「科學」與「技術」在二十世紀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常常被並稱。但是,就像配偶關係一樣,夫是夫,妻是妻,基本上是兩個不同的個體,只是常常在一起並稱為夫妻,常常合作而已。問題是,夫與妻可以並稱為夫妻而不生混淆,「科學」與「技術」若是被並稱為「科學與技術」(science and
technology)可能就太長了,所以有人就簡稱為「科技」。這下可就引起麻煩了。因為從前述有關技術的觀念中,我們發現現代技術的來源,可能是沿襲傳統並改良而得,不太與當今科學發展有關的,也可能是以現代科學為基礎發展而來的。對於後者,我們也嫌「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science-based
technology)太長了,也簡稱為「科技」。因此帶來混淆。有時,我們只想指「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卻被擴大涵義,誤以為是「科學與技術」;有時想指「科學與技術」,卻被窄化為「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弄得學術界與媒體人仰馬翻,甚至可能由於誤會踩到對方地盤而引發衝突。一些大學系所改名時碰到的問題,正是最佳的例子。
筆者建議將「科技」定義為「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的簡稱,比較符合目前對此詞常用的意義,也因為「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不易有其他的簡稱。至於「科學與技術」的概念,可以參考英文的寫法,全部寫出,保持為「科學與技術」的形式。例如,「科技大學」指的是一所把「發展以科學為基礎的技術」作為目標的大學,而不是一所「既發展科學又發展技術」的大學。而「XY科技」指的是「以XY科學為基礎而發展的技術」,如「光電科技」;或「以XY為發展目標,各種科學為基礎的技術」,如「海洋科技」。希望這點小意見有助於解決一些衝突與歧見。
(http://myweb.ncku.edu.tw/~chenjh/articles/wen.html)===
科技與科學的不同(黃能堂,2001):
- 科學是有組織、有系統的學問;而科技則是人類應用知識、工具、與技術來解決問題並延伸人類能力的活動。
- 科學的活動大致遵循仔細觀察、提出問題、提出假設、進行實驗(驗證假設)與結論(學說與定律)等科學方法的步驟;而科技的活動則透過界定問題、蒐集相關資料、提出解決方案、執行製作、測試與評估等步驟來解決問題。
- 科學的活動較偏重在發現(discover)與探索(explore);而科技的活動除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問題或滿足人類的需求外,科技活動常伴隨著創新(innovate)與發明(invent)的活動內涵。
- 另就活動的結果而言,科學活動的目的在於釐清事物之間的關係或探究自然界或宇宙運行的法則,因此透過科學活動的協助,我們可了解事物之間的關係或建立共通的原理、原則、定律;而科技活動的目的則在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問題或滿足人類需求。
科學的定義:
英國科學委員會為“科學”一詞下了新定義,他們說這可能是“‘科學’的首次官方定義”。定義是這樣的:“科學是以日常現象為基礎,用系統的方法對知識的追求、對大自然的理解以及對社會的理解。
英國皇家學院科技史教授戴維‧伊格頓說了兩點:“其一,這個定義說明了科學是追求,是行動,與創造新知識有關,但不是創造新知識本身。科學是一種研究,但科學的定義還應說到知識的本質,而不應只談及創造知識的意義。其二,對‘科學’的定義還應包括歷史研究和新聞學,因為科學是離不開人文科學的。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tech/2009-04/08/content_11147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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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定義(Hacker and Barden 1987):
- 改變資源以滿足人類需求的知識之總和。
- 人類求生存的一種策略。
- 人們控制和改變自然環境的手段或方法。
- 一種理論的實際應用。
- 知識的應用和應用性的知識。
- 促使社會變遷的主要動力。
- 人類適應環境的主要工具。
- 運用我們的知識、工具和技能,以解決實際問題並擴展人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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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
- 健康科學與健康科技
- 運動科學與運動科技
- 學習科學與學習科技
- 電腦科學與電腦科技
- 數位科技.....多媒體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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